6月29日,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2020年第四號風險提示,提醒消費者應正確認識信用卡功能,合理使用信用卡,樹立科學消費觀念,理性消費、適度透支。

銀保監會表示,近年來,信用卡業務發展較快,已成為銀行零售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,在促進居民消費、方便居民生活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,但使用信用卡過程中的問題也日益突顯。

近日,《法制日報》記者調查發現,有些消費者過度依賴信用卡透支消費,背負了超出其償還能力的大額信用卡貸款,甚至陷入“以貸還貸”“以卡養卡”的境況,導致資金緊張、還款壓力倍增等問題;還有些消費者將信用卡借款違規用于房地產、證券、基金、理財等非消費領域,放大資金杠桿,容易導致個人或家庭財務不可持續,并會承擔相應后果,也致使金融機構風險累積。

過度依賴透支消費

以卡養卡資金緊張

6月9日,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《2020年第一季度支付體系運行總體情況》顯示,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償信貸總額918.75億元,占信用卡應償信貸余額的1.27%。截至今年一季度末,逾期半年未償信貸總額占應償信貸余額已逼近兩年最高額。

《法制日報》記者調查發現,有的消費者通過“以卡養卡”的方式來避免信用卡還款,也就是通過辦理不同機構的信用卡,利用不同還款日期來實現循環還款。

重慶市民張女士使用“以卡養卡”的方式進行還款差不多有五六年了,她在3個銀行辦理了不同的信用卡,通過自行購買的POS機實現不同銀行的信用卡還款和交易,無需提取現金,只需要用POS機綁定一張儲蓄卡,利用儲蓄卡即可實現不同信用卡的消費與還款,每個月循環還款的資金在1萬元左右。

“每個月的還款日是我最著急的時候,生怕錯過還款日就被拉入黑名單。”張女士說。

與“以卡養卡”類似的手段還有消費者利用信用卡進出賬單的原理,將本月的錢推遲到下個月償還或者無限期延遲。

《法制日報》記者調查發現,網上存在大量類似“如何用500元還1萬元信用卡賬單”的帖子。這類帖子稱,只要消費者在信用卡的出賬日和還款日之間的任意一天,有任何進賬行為都會被當成還款,而任何一筆出賬都會被計入到下個月的賬單。該帖舉例說,如果有一張需還1萬元的信用卡,但手里只有500元。這時只需要在出賬日和還款日之間,將500元存進去,然后再利用第三方平臺刷出來。每一次操作,存進去的500元都會被算成還款,而刷出來的500元都會被計入到下個月的賬單。來回操作20遍,就能把信用卡賬單還清。

對于這樣的還款方式,業內人士認為,此舉治標不治本,1萬元的信用卡欠款其實并沒有還清,“只不過是將本月的欠款推遲到下個月去了。此外,持卡人也需要給代付平臺支付一定的手續費,還1萬元大概需要75元”。

銀保監會消保局發布的風險提示文件也表示,消費者應當正確認識信用卡功能,理性透支消費,不要“以卡養卡”“以貸還貸”,更不要“短借長用”,合理發揮信用卡等消費類貸款工具的消費支持作用。